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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实事征集 建议治理市区噪声污染 特别是商业噪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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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4 11:16: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环保局

处理时间

2012-12-10 14:04

     噪声污染是世界公认的第三大污染。噪声污染是城市病的主要病种。噪声使城市市民苦不堪言。有些噪声治理不好群众理解,例如汽车噪声。有些噪声治理不好,让人无法理解,例如:街头商业噪声。 以郑州为例:1、到处是商店揽客的音响声,几乎郑州的每一条街道都有商店使用音响招揽顾客;2、到处是开业、庆典或促销的锣鼓声,;3、骑着自行车、三轮车,开着奔马车、面包车,车上装着喇叭的小贩的叫卖声;老鼠夹子老鼠药,夹住老鼠跑不了麻辣鸡头、毛蛋、毛蛋、卖卫生纸的、卖浆面条的、卖羊蹄的、真是应有尽有,络绎不绝。 4、到处是电动摩托车、汽车的喇叭声; 5、到处是摩托车的轰鸣声; 6、早上有晨练的伴奏音乐,晚上有夜市的喧哗,居民区有垃圾中转站的压缩机的蜂鸣、建筑工地机器的轰鸣、、、、、、 以上现象只要认真落实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很容易治理,但执法部门就是不作为。 城市市民饱受煎熬,请市政府治理好城市噪声污染,让市民安静的生活。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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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7 16:24:57 |只看该作者
您的投诉我们已经收到,噪音污染问题我局环境监察部门一直在着力查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噪音污染查处力度,让市民早些过上安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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