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您好,
我在11月2日反应有两个问题,其中一个(佣金)问题已解决,在此再次表示感谢。
但现在要说延期交房的问题(按合同在10月31号交房)。现在开发公司已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私自交房。您上次回复到:三期8#、13#楼目前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故该项目不具备《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延期交付应按当时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予以执行,我局已通知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工程及手续办理进度,争取早日交房。
我想问的是何时交房,您到现场去查看一下吧!
交房时开发公司会通知我们业主吗,以什么样的方式下发通知呢!延期交房了违约金去给谁要呢,打过售楼部电话说有别人的就有你的(10月31日当天有大批业主在售楼部扯条幅,是不是他们都赔了呢,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再上演一次呢),物业公司说找开发公司去。到底哪个部门协调,我们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就这样被忽悠了;希望领导能替我们做主,维护和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一直等是不是,交房不符合条件我们不敢拿钥匙啊!(我原来的房子开发公司都会下发《入火通知书》,通知交房,这个姿华出了名了不按时交房,开发商真不是一般的垃圾。对待我们业主的态度很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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