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00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肖韩社区单方面更改规划图的回复的疑问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08:48: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新郑市

处理时间

2013-1-10 11:46

我是富士康的内部员工,2012年4月初在肖韩社区以富士康团购的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购买房的时候看中小区前面是一个小花园,并且和前一栋之间的间距大,才挑选买了一套。11月上旬,小区通知交房,但是发现楼前的绿化区不见了,被盖成了食堂(附图红色区域由绿化更改为食堂)。小区位置: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郑港三路(刁华线)交叉口向西1.5公里 路南
    以下是新郑市的回复:
       1.肖韩社区原计划主要用于小韩庄、肖庄群众安置区,剩余部分用于商业开发。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肖韩社区部分房源需要承接富士康2万员工入住,作为富士康蓝领公寓。按照富士康公司要求,需要在蓝领公寓内配备食堂。

        2.为了解决富士康员工就餐问题,在小区空置区建设了富士康员工临时食堂,食堂不对外营业,只针对富士康员工用餐。待镇区重新规划,建设富士康员工食堂后,将拆除临时食堂。

        3.现建设的临时食堂,距后边楼房有十米以上的绿化带,不影响后边房屋的采光。
      对回复的疑问如下:
      1.回复注明了盖食堂的原因和承认了盖食堂的事实,但没写是否违反了小区规划图。当时我买这个房子时,就是看中楼下间距大,绿化面积多,这个反倒成了他们盖食堂的便利了。
       2.回复注明是为了响应政府号召,为富士康员工盖食堂。我是一个合法纳税公民,响应政府号召,我双手赞成,但是不应该损害公民个人利益。希望开发商和政府协商,对受直接影响的购房用户进行补偿。
       3.回复注明食堂是临时食堂,镇区重新规划后盖新食堂,这个计划、日程和节点是什么,不然不是变成无限期的吗?
       开发商已经通知我交房了,并要求交剩余一半房款,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愿意履行合约责任,但是政府和开发商单方面更改规划图的行为,严重损坏了我的利益,我要求对我进行经济补偿,请政府回复和协调以上问题。



下派到:
1. 孟庄镇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2 14:36:33 |只看该作者
已转新郑市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10 11:46:40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孟庄镇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3-1-14 21:51:17 |只看该作者
同感,也是该小区住户。富士康是应该支持,但是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要有个说法,今日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到未来食堂正式运行,再说什么都迟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3-1-14 21:58:39 |只看该作者
并且,该小区规划的幼儿园也挪作他用,也没有说法,还在交房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强制交房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3-1-28 15:50:33 |只看该作者
居民甲 发表于 2013-1-14 2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感,也是该小区住户。富士康是应该支持,但是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要有个说法,今日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到 ...

新郑市的回复,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枣福花园对我们销售的房子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了?
既然是“剩余部分用于商业开发”,就必须满足《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啊?
很明显它现在还不具备销售条件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7#
发表于 2013-1-28 15:51:55 |只看该作者
该小区是归孟庄镇管,还是归港区管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3-9-5 11:12:53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调查了解现做出如下回复:
1、该开发商与富士康公司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已将大部分房屋以公租房形式租赁给富士康2万员工居住,以支持富士康公司安置员工。为方便此2万员工就餐,建设临时餐厅,三年后将拆除,此餐厅的建设并不影响房屋的采光和通风。
2、开发商承诺如对房屋不满意可以做全额退款处理,并按照每月1%的标准返还交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3、如对此处理不满意,建议您可以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11:5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