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让您久等了。我局获悉您反映的关于集体户口能否领取幼儿园教育券问题之后,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幼儿园经费补贴是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4号)文件实施的,文件中明确要求,结算对象是经教育、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各级各类、年检合格的幼儿园,且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每月托费和伙食费收费标准合计不超过当地同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对象是具有郑州市户籍、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儿童。
如果小孩是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又在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入托(每月托费和伙食费的收费标准合计不超过1080元,且是经教育部门审批注册的幼儿园),郑州市集体户口也符合政策要求,应属于补贴对象。
金水区教体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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