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产路派出所民警郑峥殴打虐待合法公民
尊敬的市委各级领导
2011年10月28日晚11点多钟,我和另外四位朋友喝完酒去盛唐国际酒吧唱歌。其间,一位酒友不小心将酒吧的电视机砸坏了,我们便和店方主管另外换了一个房间协商赔偿的事。起初,店方开价8000元,我们嫌高;最后店方老总出面,同意让我们拿5000元(赔偿金带消费)了事。可老总一走,店方的值班经理却改口说5000元是损坏电视的赔偿金,不含消费(1700元)。双方因价格问题争执不下,眼看凌晨一点多钟了,我主动打电话报警,希望警方主持公道。
当我们来到丰产路派出所,负责办理这起案件的民警郑峥二话不说,直接把我按到询问室的“老虎凳”上,命令我把在酒吧消费的1700元钱先拿出来。随后,我把口袋里剩余的另外2000多元钱也交给郑峥,作为损坏酒吧电视机的部分赔偿。郑峥点了点将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怒吼道:“不够!”我据理力争,郑峥走过来“砰砰”两拳打在我的右下颚上,嘴里还 “妈的逼、妈的逼!”骂着。
半个小时后,我从洗手间回来,感觉被打过的下巴火辣辣的疼,便向负责看守的见习民警提出去医院就诊。不一会儿,另一位见习民警出现在门口,破口大骂道:“妈的逼,疼死你哩,先疼着吧!”
由于下颚疼痛难忍,经看管人员同意我自己解开“老虎凳”上的扣带,走出了询问室的门。刚才骂我的那位民警见到我,一边骂一边追打,重新将我扭按在“老虎凳”上。
凌晨6点钟左右,下颚疼的实在受不了了,我再次走出询问室,敲开郑峥警官的房门,请求去医院检查一下。郑峥叫来另两名民警一起动手按住我,说要把我扭到另外一个审讯室给我捆绳索、戴手铐,因我当时在的房间有监控我不愿意离开去其他房间。郑峥还随手把一个二十多公分长的电视遥控器硬塞到我嘴里。扭打中,郑峥他们的拳头多次落到我的头上、脸上、鼻梁上,致使我的鼻孔鲜血直流。
直到中午十二点多钟,我才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带离了派出所。
郑州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我的鼻梁骨折,胳膊大面积浮肿,脸部被抓伤,脖子上有卡痕,喉部淤血。
我在住院期间,妻子找派出所要求开伤情检验单,派出所纪委领导说:“鼻骨骨折用住院吗?!”“你们告去吧,敢告就刑拘你们!”话语间充满傲慢和威胁。
因为酒吧电视的损坏赔偿问题而引发的这起民事纠纷,如果执法民警处置得当的话很容易就能得以化解。但郑峥等人身为人民的公安警察,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还知法犯法,暴力对待无辜的当事公民,给伤者的身心带来了极大伤害。希望市委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查处郑峥等人的暴力犯罪行为,纯洁公安队伍,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马晓峰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