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状(续1) 经过亲们的共同努力,郑州华润燃气公司已于12月19日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报到了建设路派出所,12月20日上午,建设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到我家进行了实地询问和调查。当天下午,华润燃气郑州分公司找我进行约谈,谈话期间,我一再恳求,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否考虑先给我家安装临时用表,保证我家的正常生活,该工作人员表示:将把该问题上报主管领导,我当时十分感激。 12月21日上午,我接到华润燃气郑州分公司电话,说:“领导考虑到你家的实际困难,可以先行给你家安装临时用表,但是需要交纳一万五千元的保证金”。我听到后当时就表示不理解,试问——本来无端停气我们已经很无辜了,现在又要我们掏钱,是何道理?而且,一万五千元保证金是怎样算出来的?我家一个月也就是三四十元的燃气费,一万五够我家用四十年的了。并且,虽说是保证金,如果这个事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结案(听华润公司的人说,这种事没有规定具体的结案时限),那我的钱就一直要不回来,就算是结案了,讨要保证金估计也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表是你们拿走后才说有问题,试问——难道你们就没有嫌疑吗?同样都为嫌疑人,为什么受到制裁的只有我们老百姓呀? 经我向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士请教,对于我家这种情况(户主已不在),公安机关是根本不予立案的,但华润燃气一直坚称公安机关已立案并且必须等到结案后才恢复通气,那么我就要问: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结案,是不是我家就一直用不上气了? 对于你们公司,“共建和谐社会”是否只是口头上说说?老百姓的死活你们到底管不管?难道我们受冤枉了,还要我们自己掏钱来赎自己吗? 请华润燃气公司的领导体恤一下民情吧!别让窦娥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