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购买了金源第一城小区一楼的房子(期房),开发商是:河南西元置业有限公司。在装修入住后,发现在我房子的正下方地下室,安装了小区的热力换热站,此外还安装了自来水管网加压泵、消防泵及排污泵。泵房内的噪声通过楼板直接传到我的房间,24小时不间断,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地下室的声音使我们一家及邻居无法保证正常的休息。我多次找开发商,希望解决噪声问题,西元置业有限公司对我们置之不理。问题更是一直得不到解决。09年我通过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12369环保热线也来家里进行了噪声测量,监测结果超过了国家《社会生活噪声标准》规定的指标。四年过去了,我家及邻居家的噪声依旧,甚至随着泵房机器设备的老化,发出的声音比原来更大,就像生产车间一样,有持续不断的嗡嗡声,更有隔几分钟的尖利的声音。 08年至今,我无数次奔走于开发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寻求解决问题,未果。无奈,2009年,我诉讼法律,要求开发商换房,但法院对我提供的噪声监测报告(郑州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监测)不予采纳,不支持我的请求,我想请问,为什么,法院不采纳我提供的证据?房屋是否为商品,商品为什么不能更换?对于我的房产噪声污染问题,开发商无法消除噪声,我是否可寻求更换房产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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