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银榕花园部分单元暖气被停,热力公司回复是为了防止蹭暖一族的情况。同样我也是被停暖的用户,开源银榕花园22号楼交过暖气费的用户。借用之前有人发的帖子自里的几个问题问一下:
第一:统一供暖是政府福利,是民生大计。国家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在供暖期间内随意停止供暖,热力公司这样做是否真的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真的符合政府以民为本的方针?
第二:我与热力公司已签订供暖协议,在此情况下热力公司依然单方面停止供暖,我认为这违背了合同规定,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并且在合同内,住户必须按整个供暖期间缴费,而热力公司就可以在供暖期间内随意停止合同?这明显是一种不平等的合同约定。
第三:根据热力公司反馈的原因是由于部分住户未足额缴纳取暖费用,所以对单元进行停暖。但在此事件上,过错方为未缴纳费用的用户,而过错承担方为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对过错方进行追责,甚至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是热力公司无权将过错承担方转嫁给已缴纳费用的用户,使已缴纳费用用户通过停暖的方式来承担过错方未缴纳费用用户的过错,这视为法律上责任认定的根本区别。
第四:在整个取暖费缴纳或者催缴的过程中,热力公司根本就没有尽到政府部分的职责。在对未缴纳费用用户的催缴中,至少在我个人,就没有看到所谓的催缴通知;我在家的期间我没有看到一次热力公司人员上门催缴费用;在热力公司的本职工作当中,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催缴办法:家中有人的时候是下班时间,你不来催缴;上班时间家中没人,你说找不到住户。这摆明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所以热力公司在这整个的事件当中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过错。
第五:如果热力公司继续固执己见,采取这种暴力的停暖手段,我号召银榕花园小区缴纳费用却被停暖的用户联合起来去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件。也号召所有人确定一个时间去政府请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