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38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再问水费缴纳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08:55: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处理时间

2013-1-23 09:52

关于大观物业不经业主同意强行代收水6楼及以上用户水费问题,贵公司给予了如下回复:
贵网友:
    目前对于高层直供水常压用户我公司实行抄表到户,而非常压用户即二次加压供水用户只抄二次加压设备前的总表。因高层5楼以上用户使用二次加压设备,根据《物权法》及《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小区业主及管理单位负责管理,所以我们暂不对高层二次加压用户抄表到户。


请解释逐一以下问题:
1、为什么其他高层小区非常压用户就可以自主缴费?大观小区不符合《物权法》及《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哪一条规定的什么内容,不能自行缴纳水费?
2、大观小区6层及以上用户是否是注册水表,是否符合一户一表的管理规定?如果符合,为什么不抄表到户?如果不符合一户一表?请解释原因。


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16 14:42: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问题,具体回复如下:1、2005年我市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调价文件中对郑州市各类用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抄表计量办法进行了详尽规定,《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郑价综[2005]10号文)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二次供水的高层住宅,暂不执行自来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有关政策,仍按注册的贸易表计量结算。至今,供水企业的供水价格和抄表计量办法均严格依照此文件执行。 我市有部分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签订有二次供水有偿委托管理协议,小区二次供水设备委托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分户水表委托供水企业抄收,向供水企业支付委托服务费用。您反映的部分高层二次供水抄表到户收费的情况,就是这一类有偿委托的用户,这是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之间达成的一种开展有偿服务的自愿行为。您所在的小区未与供水企业签订二次供水委托管理协议,仍按郑价综[2005]10号文件执行,二次供水用户与供水企业只有一块注册贸易水表,即二次供水进水总表,供水企业按进水总表抄表收费。 2、判断注册贸易水表的标准是依据该用户是否直接与供水企业签订有《供用水合同》,您小区高层使用二次加压设备为开发商总表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即只有该总表为注册贸易结算水表,而分表不是公共供水企业的注册贸易水表。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3-1-17 15:58:57 |只看该作者
郑州自来水 发表于 2013-1-16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问题,具体回复如下:1、2005年我市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调价文件中对郑州市各 ...

如此看来,政府提出的一户一表的规定,在郑州自来水公司就无法落实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5-2-20 06:3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