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租住了几年的房子,电费一直是1元,像我们三口之家,极力节省,每月电费都在一百月之内,还能承受,但是从2012年后半年开始,房东告知,电费涨价1.50元一度,做为我们租住户,似乎没有任何可申辩的理由,只有每月白白多交出几十元的电费,这样下来,我们每月的电费都在150.00元以上,一年下来,我们就要多出600.00元左右的电费;我们很想知道,房东们这样的做法合理吗?用电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付费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电这种人人都离不开的特殊能源,真的需要我们享受如此高价的商品吗?做为在郑苦苦拼斗的人们来说,我们真的享受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