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4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管局不依法处理锦艺物业。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08:45: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2-18 08:51

锦艺国际华都物业公司,乱管理小区。我们好好的东停车场出人口凭什么物业公司说禁止进就禁止进了。业主是不是只有缴费的义务?面对物业公司单方面的决定我们业主该怎么办?这小区是我们大家的小区,凭什么物业单方面决定我们就的听从。嵩岳路没有修好,不开西停车场出口是物业公司的理由。修好了,又不想开东停车场也是物业公司的理由,业主根本就没有权利了是吧,既然这样干脆把业主交费的权利也剥夺了行不?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4903&highlight=%E9%94%A6%E8%89%BA
网友您好:
      锦艺国际华都小区由郑州锦艺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关于停车场东门关闭问题:经了解,小区目前车辆出入从西门进出,东门只出不进。前段时间由于西门临近的市政道路嵩岳路未打通,为方便小区业主车辆进出方便,暂时引导从东门进出。因东门临近桐柏路,从该门进入小区的话,需要逆行人行道,每到上下班高峰,经常导致该路段堵塞,交警部门已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目前,小区西门的市政路嵩岳路已开通,物业公司为此积极引导业主车辆从西门进出,东门采取只出不进的管理方式。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加强服务,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情况,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房管局的同志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也不对锦艺术国际华都物业公司进行处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他们房管局心里要时刻装着的是物业公司。对于这种该处罚的不处罚,侵犯老百姓权利的事情不管不问,推诿扯皮。请法制办的同志,严格处理这些严重没有法律的害群之马。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5 16:06: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28 14:35: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锦艺国际华都1期欧尚小区出入口位于西面嵩岳路,北面棉纺路,小区南侧设置人行出入口、东侧为消防出入口。前段时间由于小区西门门前市政道路--嵩岳路和北面市政道路-棉纺路未打通,为方便小区业主进出方便,物业公司引导业主车辆从东门进出。东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正对桐柏路,门前道路狭窄,每到上下班高峰,从东门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常常导致该路段堵塞。小区西门前市政路—嵩岳路打通以后,考虑到业主行车安全及避免交通堵塞,物业公司积极引导业主车辆从西门进出,东门地下停车场只出不进。经过运行,该管理方式使小区车辆出入及周边道路堵塞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观。下一步,物业公司表示将征求广大业主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的意见,根据业主的意见来实施管理。如果业主有合理化的建议,可直接拨打物业客服电话:88881126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9 02:5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