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一介平民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巩义市康店镇有关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17#
发表于 2013-4-8 12:29: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于网民日前多次反映的康店镇黑南村用地纠纷问题,康店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解决部分群众居住困难等问题,2012年7月,黑南村决定在原村委会旧址及17户群众原有宅基地及该村第10村民组部分建设用地上开展新农村建设。据了解,该村相关工作,得到了17户群众支持,但与第10村民组部分群众在占用该村民组建设用地的补偿价格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12月24日上午,在开挖土方时,该村施工工人与第10村民组部分群众发生了肢体冲突,其中有2名群众受伤。
冲突发生后,康店镇立即责令黑南村停止施工,并成立了信访、司法、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并建议康店镇派出所参与调查处理。
康店镇认为,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必须得到群众同意,必须把好事办好。据工作组调查,康店镇认定: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为黑南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理解有偏差,与该村第10组群众缺乏沟通,工作方法简单,处置不当。
目前,康店镇就有关事件已做出四项决定。一是在占地补偿方面未与第10组群众达成一致意见之前,黑南村相关新农村建设项目决不能施工。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停工;二是经康店镇党委共同研究,决定对该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黑南村党支部书记孟某琴同志给予免职处分;三是协助和督促公安等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目前,按照相关司法程序,参与冲突的孟某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孟陆某被治安行政拘留7日,牛某普、牛某涛等人正在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四是由镇政府、公安部门及黑南村等共同协调解决受伤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并对受伤群众给予适当补偿。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8#
发表于 2013-4-15 12:15:46 |只看该作者
     群众只想听实话,维护法律和自己做人的最严。巩义建房子郑州人同意,这两者有直接的逻辑关系吗?17户支持,这17户中几户是黑南村十组的群众。
   这次事件你们说是黑南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理解有偏差,几岁的娃娃都知道不能乱要和夺他人的东西,黑南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没有告知和补偿的情况下就在十组土地上进行房产开发施工,这和新农村建设政策好像没关系,这是强盗和土匪的行径。
    你们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时间过去了将近四个月了你们问问群众知道不知道这个调查组,我是在网上看到的。你们这个调查组调查的什么群众更不可能知道了。
    再说了群众只是要求严惩这次事件的打人者和组织者,现在是其中一个打手被判刑,一个被治安拘留7天,罚款200元,你们说其他人都是打架斗殴,我活了60多了第一次见这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在一起打架斗殴,并且是一方随意的殴打另一方的打架斗殴。你们是讲歪理的天才,你们认为群众是相信你们说的还是法律上写的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9#
发表于 2013-4-26 09:15:51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认同以上处理意见!原因:一,村干部并未征得十组群众的同意,甚至在未告知十组群众的情况下,早就开始开挖土方的工程了,并不是在打人的2012年12月24日:二,2012年12月24日的打人事件,绝不是肢体冲突,而是村干部雇人殴打村民,村民只是被动挨打!在打人事件的前一天晚上,就有人带到十组村民代表家门前威胁挑衅,声称如果再不同意施工就砍人!第二天惨剧就发生了,完全是有预谋的行凶!三,这次施工村干部从未提供新农村建设的合法手续,(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村民见过此次开发的相关手续)施工不合法!请澄清事实,为民做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20#
发表于 2013-4-26 09:37:16 |只看该作者
期望上级早日公正处理,让百姓安居乐业!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5 13:4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