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霸占百姓房产 史上最牛的协议出自巩义市检察院党委委员、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之手,他以其嫂(刘玉香精神病人)的名义虚假购买,霸占我的房产。 敬爱的领导 我想把心里话,讲给党听,党的政策是好的,党的章程是好的,党内有些干部披着党的外衣。背地里搞着坑害老百姓的事情。 我叫赵公召,男,现年58岁,系河南省巩义市人,因小事不知找个大事。巩义市在98—99年巩义市供销社系统发生股金兑付危机,当时为保稳定,我在巩义市北山口镇供销合作社存有股金35万,当时土地价格很低,巩义市北山口镇供销社把我的股金兑换成一块1.71亩的土地和地上的一处房产,我在无奈之下,听了党的话,签了股金兑换房产的协议,并交接了该房产的相关权属证书。时隔8年当地价升值后,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以其嫂子刘玉香的名义又与北山口供销社签订了最牛的协议,强占了我8年前购买的该处房产,协议内容非常让人不能理解(协议中:甲方是北山口供销社,乙方是刘玉香,甲方房产存在瑕疵<无房产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无城市规划许可证、无设计图纸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悉上述瑕疵并愿购买该处房产。)无房产证的房子反贪副局长杨景武和刘玉香竟然敢买,不知他哪里来的“勇气”和“胆量”。因这份协议,杨景武指使刘玉香与我争夺此房产,我至今为此进行诉讼十余年,我一个个胜诉后,法院迟迟不能执行。确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这事被河南省高院、河南省高检批示过3次,但杨景武是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这个职位有权又有钱影响力又大。我这事还是迟迟解决不了,我该咋办? 该处房产相关权属证件,法院判决书都在我这里,另有杨景武(巩义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操控下签订的最牛协议复印件,随时可以提供。 受害人、举报人:赵公召 13*******59 2013年2月6日
补充内容 (2013-2-6 01:16):
以上内容均属事实,如有虚假愿负一切法律责任。赵公召 13*******59 201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