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你好:
我于2012年10月4日在兴达锦绣园小区购买的房产,合同上明明写的是2012年12月31日交房,日复一日,终于等到交房日期了却说不交房了,说延迟到3月,这马上就三月了,后来又说道五月,这又到八月,那我们当什么了,我们买的房子却不能住,为什么不交房,说天然气没装,现在都超过交房时间了,各项指标不达标,物业费在房管局备案说是1.36,给我们说要收1.76,难道在政府的备案信息都不算数了?这样的坑我们,我们去维权两次,还给我们打电话恐吓电话,赔给我们的违约金每月还不够交房租,市场大人轻微我们这些刚需人群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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