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安排上街分局注册科对“郑州市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情况进行核实。
经核实,“郑州市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30日经上街分局原注册人员受理核准名称,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注册号:410*******00141;住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10号院。该企业名称与“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差一字。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和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已经通知当事人,责令其限期对“郑州市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名称变更,该公司近期正在召集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名称变更。
因该公司名称变更还未完全完成,致使回复时间拖后,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