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中规定: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中国执业药师严重不足
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目前执业药师这个行业缺乏吸引力,准入门槛过高,职能定位不明确,薪水也很低。
在国外,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都属于重要的职业,因为这些职业分别与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公民权利保障直接相关。但是,我国执业药师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执业医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
应该说,执业药师是药品质量的“掌门人”,也是消费者安全、科学、合理、经济用药的“守护神”。
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但该制度实施十几年来,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距离实际需求量,还远远不足。记者从中国执业药师协会获悉,截至2011年2月,全国累计有185692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但在第一线指导百姓买药、用药的仅4万余人。而与之相对的是,《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药品零售企业和门店经营企业34.1万家,农村药品供应网点55.4万个。
对药店来说,“执业药师一直是稀缺资源,现状是有钱也请不到人。”
顾客不知道执业药师存在
????一位药店的负责人表示,顾客都不知道药店执业药师的存在,也不知道药师在药店是干什么的,即便知道也没有主动和药师沟通的意识。
在??大药店,记者一进去就有店员上来问:“你好,请问你需要点什么?”“我头有点晕,想测一下血压。”“可以。”店员一边给记者测血压,一边热情地说:“100/70。血压还成。我建议你先别吃药,还是吃点西洋参吧。”“西洋参管头晕吗?你们这儿有药师吗?你是药师吗?”“我不是,今天药师没在。”“你们药师哪天在?我能看看药师的执照吗?”“他天天都在,就是今天去开会了。执照?……” ??在另外多家药店发现,有的药店只在墙上挂药师证件,药师本人根本不在店里。给出的答案也基本一致:药师今天有事。在??走访了的8家药店里,竟然没有一家药店有药师在场,这些药店大多店面较大,有的还是连锁店。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销售时,每个药店都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以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消费者用药。
“现在很多药店在初期审核的时候确实能提供开药店所需要的药师职业资格证,但是在药店营业过程中,药师不常在的现象很普遍。”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持有药师证的人大多有比较高的学历,有正式工作,不会委身在药店供职,一年到头只把证交给药店而不用到现场工作,每年赚个几千元,实在是不花力气的“外财”。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简言之,今后在中国,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
实际上,此前中国官方对于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也有相关规定,不过缺乏约束性,进而许多地方的执业药师在多家药店挂名,但不发挥实际作用。
执业药师很无奈
“无用武之地”——是很多执业药师在药店售药一线工作的感受。至于农村药店,绝大多数是从业药师在为顾客提供药学服务。
在药店,很多执业药师的销售业绩还不如普通店员,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效益,执业药师也沦为了药品推销工具;因执业药师成本高,使不少药店为了通过GSP认证而租用执业药师证。另外,无论从薪资待遇、社会地位还是社会认可度,药店执业药师都远远不及医院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的实际价值很难真正体现。
“药店缺乏执业药师的主要原因不在物质方面,而在于药店执业药师社会地位低,导致店员报考没有积极性,而药店店员即使考上,在拿到证后也更多地选择流向医院等领域。” ??????有限公司总经理????认为,药店可通过改善执业药师在药店的生存环境等措施,鼓励更多的人员报考。
然而业内人士却指出,执业药师资格对于报考者的审核要求很高,通过率相对较低。在我国,绝大部分药店店员受报考工作年限限制,不得不推迟执业药师的报考周期。另外,店员的学历构成较低以及考试科目的高难度,也直接导致了考试的低通过率。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淑芳透露,2010年,全国共有10万余人参加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但合格人数仅为11183人。在2007年、2008年,每年通过认证者不足1万人。
另有数据显示,从2004年起,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连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04年、2005年、2006年的参考人数分别为113767人、91370人、84407人。在执业药师面临巨大缺口的情况下,报考人数不增反降,究其原因,是消费者对执业药师没有需求。
有缺口无需求,正是国内执业药师面临的现实。而这个现实又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顾客的漠视让执业药师看起来可有可无——药店对执业药师不重视——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下降——丧失了提供药学服务和继续学习的积极性——素质有限、不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药学服务,使得公众愈加对执业药师失去兴趣。
立法必要而紧迫
尽管国家要求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但是,却缺乏强制零售药店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也没有《执业药师法》。
在国外,很早以前就普遍施行了执业药师方面的法律,如日本的《药剂师法》,美国的《州药房法》与《标准州药房法》等。而我国目前执行的是1994年出台、1999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刚性不足,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相比,我国执业药师立法明显落后。没有专门的执业药师法来保障执业药师的权利和规范他们的行为,使得药店执业药师处境尴尬,也难以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到这个职业。
从目前我国执业药师的发展情况来看,到“十二五”末要实现“一店一执业药师”的配比实非易事。为此,零售药店应从现在开始,应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执业药师培养与管理制度,明确执业药师的作用、岗位职责、培训与引进办法和激励机制。根据经营状况、人员资质、合理布局等情况,制订执业药师硬性标准与服务规范。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新版规范实施后,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所造成的影响将日益显现。????坦言,新规实施后,在短时间内某些零售药店可能会因缺乏执业药师,暂时不能开业,但这并不影响民众用药的可及性和方便性。
毋庸置疑,为保证民众安全用药,中国未来必须摆脱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处境。正如????所言:“卖药和卖百货完全不一样,如果连起码的药学知识都没有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