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牟新县城小区高价收取居民水电费”的回复
我单位于2011年11月7日接到中原网--心通桥举报,举报中牟县城市漫步小区物业收电费0.65元每度,水费2.5元每吨。金融苑小区物业收电费0.7元每度的情况问题现已办理完毕,回复如下:
接到举报,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城市漫步小区物业公司是由“郑州市昆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共有商品房400套,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小区现有业主100户。
我检查人员与该物业公司经理联系,约其谈话。并向其公司经理进行了详细的价格法律法规讲解,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公司经理也认识到了错误,愿意积极整改。小区的水电损有公司承担。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2日起电费按照0.56元/度收取,水费按照2.25元/吨收取,并在小区内贴出水电价调整通知告知广大业主。如有多收水电费现象可以拒交并向我单位反映,举报电话12358.定严肃处理。
金融苑小区目前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有住宅楼一栋,共78套住宅房,现入住50余户,该小区电梯业主70户,无电梯业主18户。属于个人开发,该小区暂由李书贤个人管理。
我委检查经核对账簿发现该小区把电损分摊给业主承担。我检查人员对李书贤进行了详细的价格法律法规讲解,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认识到了工作中的错误,愿意积极整改,并表示今后把每月的实际费用公布给小区业主,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并与小区业主积极沟通,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好金融苑小区。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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