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康城棕榈泉地下停车位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经调查,康城棕榈泉小区地下停车位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停车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协议约定执行。若物业公司未与业主达成一致,改变合同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请您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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