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5月1日之前,当时准驾车型为A证、B证、C证,2004年5月1日,公安部第7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和使用规定》是颁布实施,对原有准驾车型进行了细化,例如A证分为A1(大型客车)、A2(大型货车)、A3(城市公交车),71号令其中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因此如果在2004年5月1日以前驾驶人直接申领的大型客车(A1),须将准驾车型降为城市公交车(A3),如果原来准驾车型是大型货车(A2)增驾大型客车(A1),在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则不必降为城市公交车(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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