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在心通桥反映“新郑市龙湖镇威龙逸品小区乱收费”的投诉件之后,我局迅速将此件向新郑市发改委进行交办。现新郑市发改委回复如下:
我单位于2012年4月8日上午接到你办转办的群众举报龙湖镇“威龙逸品”小区乱收费信件处理笺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王喜河、苏华威两位同志于2012年4月8日下午对龙湖镇“威龙逸品”小区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新郑市龙湖镇“威龙逸品”小区开发商郑州新威龙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0年7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批准,向该小区业主收取房屋测绘费1.36元/平方米、有线电视初装费265元/户、天燃气初装费3920元/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工[2010]1号)第三条第6项:“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第四条第2项:“以上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郑州新威龙置业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的房屋测绘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天然气初装费等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采取扩大收费范围方式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郑州新威龙置业有限公司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我委于2012年4月1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新发改价检退[2012]第002号),限该单位于2012年4月18日前将其违法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房屋测绘费等全额退还。
新郑市发改委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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