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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二七区长江路、代庄街芙蓉花苑小区饭店污染(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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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1:28: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

2013-4-1 16:31


投诉芙蓉花苑小区这些开饭店的,他们的烟囱就搭建在楼上,目前向这样搭建在楼上的烟囱有5根。全都离居民窗户很近,到了夏天,不敢开窗,气味刺鼻。近处的烟囱是在4、6号楼之间的,远处4号楼南侧还有两个烟囱。
1、没有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饭店营业的时候小区内飘散油烟。
2、破坏小区绿化。本来小区绿化就少,他们装烟囱,占压绿色植物,还熏死了不少。
3、污水直接排放到小区的下水管道中。

请环保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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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21 14:53: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上报局领导,将由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给您回复。建议您再发现类似情况时,及时拨打二七区24小时环保热线“12369”,我们将更快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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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28 15:58:41 |只看该作者

      网民你好,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反映的长江路、代庄街芙蓉花苑小区这些开饭店的,他们的烟囱气味扰民的问题。

      对于此问题,我局曾接到过同类案件,在接到该件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情况,经勘查和了解,当时芙蓉花苑小区只开了一家饭店名为方城烩面,位置在芙蓉花苑小区楼旁。该饭店占地200平方米,后厨油烟直接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安装油烟防治设施。该单位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一直未到我局接受处理和办理申报手续。   

      2012年10月24日,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二七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2年12月12日,我局送达了二七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3年3月7日,接到区长效办的通知,有市民再次关于芙蓉花苑小区楼旁4家饭店违法经营,嵩山路办事处和环保局网格下沉人员,以及我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在方城烩面北侧又开了豫东饭店、赐福饭店、郭纪磊胡辣汤馆。

      2013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豫东饭店进行了现场勘查和了解,该饭店位于芙蓉花苑小区楼旁,占地160平方米,后厨油烟直接排放,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随后,我局执法人员又分别对郭纪磊胡辣汤馆和天赐饭店下达了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约见通知书。

      2013年3月8日下午5点,我局接到区长效办通知,由食品监督局、工商局、环保局、嵩山路办事处联合执法,要求这4家饭店手续未完善之前,不允许开业。并由嵩山路办事处每天监督这4家饭店的情况。

      2013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这4家饭店开业。

      2013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只有方城烩面开业,其它3家饭店均未开业。

      2013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这4家饭店只有豫东饭店和方城烩面分别开业,并发现位于芙蓉花苑小区楼旁两楼中间,新开了一家名为郑州市二七区刘洋清香斋牛肉汤拉面馆,该饭店工商注册号:410*******78060,后厨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口头告知该饭店负责人到我局接受处理,同时带上油烟净化装置的说明书和资质证。

      2013年3月26日,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郑州市二七区郭纪磊胡辣汤馆和赐福饭店分别开业,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两家饭店进行了现场勘查和了解发现,郭纪磊胡辣汤馆占地119平方米,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0*******78310),该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厨油烟直接排放,也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赐福饭店占地117平方米,后厨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直接排放,但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口头告知该饭店去我局接受处理的同时带上油烟净化装置的说明书和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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