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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恒星医院,没有任何规划,施工建设手续,私自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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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21:32: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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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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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09:18

       在国家连续下文出台要求叫停非法的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的同时,巩义市恒星医院明目张胆的,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去年一年内连搞五项违法建筑:

(一)在原巩义市劳动人事局办公楼临人民路街面处向人行道扩展2米左右,立圆柱8根,建临街明走廊一条。

(二)大楼门向街面人行道及两侧外扩5乘5米,违法建25平方米门庭一处。

(三)原大楼东侧是一条通向后院的大路,去年又将其建成7层高楼。

(四)在院内西侧建7层高楼一座(此楼与主楼及西边的建设银行楼无留任何空间)。

(五)在其与邻居财政局家属院三号楼(南楼)仅3—4米处欲建楼一座,因在去年施工时,财政局家属院居民考虑到楼距不到4米,一不安全,二不利于消防,三使家中完全见不到阳光(违法建筑影响居民采光权),给予多次阻挡,同时多次向执法局举报。由于110及执法局及时赶到,才避免了械斗和流血事件的发生。

       他们搞的这些违法建筑从开始就不断有群众向市长热线及信访局、执法局、规划局举报,既然是违法了,执法局也制止了,但拍着录着的同时违法建筑还不照样越长越高,最终“胜利竣工”,因为人家恒星医院可以把违法的事摆平,继续违法。执法局也曾到现场拍照,录像,制止建设,下了停工通知,但人家不理会,走了照样建,市长热线也受理了,答复是正在协调解决,最终人家恒星医院还是天天在建,天天墙在加宽,楼在长高。
      难道他一家私人医院有什么特权,没人能让他彻底停工拆除,规划部门也承认他们没有规划手续,建设部门也承认没有施工手续,还在不断的搞扩建,这样的严重违法,难道没人能管,他们还嚣张的,公开和政府和执法部门对抗。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对该单位已建成的违法建筑予以坚决拆除,对正在建的财政局家属院南4米处违法建筑坚决叫停并彻底清除,以捍卫法律尊严和平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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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1 11:19: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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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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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7:36: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执法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恒星医院在其院内北侧欲建药品仓库的问题。经查,该工程位于恒星医院后院北侧,北邻财政局家属院,东西长17.5米,南北长5.2米,砖混结构,该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2011年3月8日,巩义市执法局已对该违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下达了(巩执法)责通字[2011]第(047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执法局也接到财政局家属院部分住户举报,反映该医院北侧拟建的二层房屋,影响其通风采光。接举报后,巩义市执法局高度重视,针对该起违建,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不间断巡查,同时督促其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2012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起违法建设再次进行施工,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再次向其下达(巩执法)责通字[2012]第(006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恒星医院立即停止施工,但该医院工地施工人员拒不配合,不听劝阻,仍时停时建,顶风抢建。为坚决制止该起违法建设行为,尽快消除给群众带来的恶劣影响,巩义市执法局先后三次对其采取措施,责令其停工,同时于2012年4月1日中午,组织执法队员30余人,对施工的墙体进行了拆除,并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进行了拆除,同时现场再次告知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工具。由于该起违法建设距离北侧财政局家属楼仅3-4米,影响了财政局家属院合法建筑物的使用,影响其通风采光,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巩义市执法局责令恒星医院停止建设,直至取得合法手续之前,保持现状,不得进行施工建设。

    关于网友反映原大楼东侧过道平台上进行封闭的问题。经查,2010年8月10日,执法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恒星医院在其原临街办公楼东侧利用原有通向后院的通道,在其平台上向上进行封闭施工,扩大办公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巩义市执法局对其进行立案。

    关于网友反映大楼门向街面人行道及两侧外扩门庭的问题,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外部装修,已办理审批手续。

    关于网友反映人民路原劳动局办公楼建临街走廊的问题,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外部装修,已办理审批手续。

    关于网友反映恒星医院在院内西侧建设附属办公楼的问题。2011年3月29日,市政府召集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执法局三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讨论该起违法建设的有关问题,会议达成一致:该医院系新华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之一,担负着该片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目前医院只有临街一栋办公楼的现实情况,需增加附属办公设施;二是该违法建设由于地处环境复杂,受场地、环境、结构限制,强制拆除条件受限;三是该起违法建设不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可依法进行处理。巩义市执法局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起违法建设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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