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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0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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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你好!我局贾峪供电所在接到留言后,所长孙迎洲随即带领相关责任电工去往鹿村、洞林村进行了走访。经调查了解:鹿村、洞林村等新型农村社区系新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变压器、线路等设备产权未移交电业局管理,属新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电费由新田置业有限公司统一收缴。荥阳市电业局对新田置业有限公司依据发改委文件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合表用户价格0.568元/度,并依此标准对新田置业有限公司收取电费。因此群众反映的电费是由新田置业有限公司收取,电业局未增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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