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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是特区么?为什么啥乱收费都有?(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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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15:04: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发改委

处理时间

2013-5-12 16:35

新郑薛店镇华福绿洲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房屋测绘费等,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售楼部只能提供收费委托书,未能提供收费标准批准文件及郑州市物价局批准文件等。与新郑市市政府热线62612345反应,回复说让交就交就行,典型的不作为。新郑市物价局说有此项收费,但未证明有郑州物价局批复文件。郑州市物价局回复新郑市不属于郑州市管辖,是自己的标准。河南省发改委回复说此项为乱收费,要求投诉至12358。目前证据已收集部分,相关电话录音也有保存。已反应至大河报,河南电视台等多个新闻媒体,希望相关部分能积极落实解决。
与很多行政部门联系处理,都在推脱,不能没有一个办实事的!还有,新郑市是属于郑州的,收费难道不该跟郑州同步?就算不属于郑州,那不能与国家相关规定违背吧。河南的发改委领导们,你们不是我们的同志,但是起码也挂上了省会吧,下属儿子的行为都不管了?不能所有事情都让我们投诉处理吧,跟这么多部门打官司,真不习惯,但很无奈



---------------------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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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8 10:51:14 |只看该作者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市政设施、供热、供气三项费用,新郑市政府一直没有开征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天然气工程建设费,于2005年5月23日经新郑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居民2500元/户。文件到期后经市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至今。依据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广电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有线电视收费办法”的通知【1995】第120号文之规定,有线电视初装费为260元/户。二、购房协议中约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燃气的费用买受人自理。三、新郑市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豫南燃气有限公司及薛店镇广播电视管理站委托,收取天然气安装费及有线电视初装费。
调查处理结果: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文件规定,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计入商品住房开发成本。鉴于新郑市没有开征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房屋销售协议明确约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燃气的费用买受人自理等情况,经请示郑州市物价局,我们认为物业公司受天然气公司委托向业主天然气工程建设费及有线电视初装费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另,开发商代理收取的房屋测绘费,属于给业主统一代办房屋所有权证时房管局收取的相关费用,我们同时责令物业公司不得利用交房强制收取费用。如有疑问,请举报人到市物价检查所咨询。电话:0371-6267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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