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
1、刘圪垱村面临迅达路新建道路工程的树木、青苗等清障任务,按照规划,本次道路涉及刘圪垱村土地均已被合法征用(2007年沁园馨城项目、盛世通达项目,2008年璀璨明珠项目,2010年一品春天项目),并按照相关标准将补偿款发放到群众手中,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本次迅达路新建工程启动以来,按照土地、规划、交通等部门相关规定,全县迅达路对所占土地实行每亩4.85万占地补偿和9000元的附属物包干补偿,标准统一。其中,每亩4.85万元占地补偿仅指国有土地以外的土地,本次所占刘圪垱村土地均属国有土地,因此不再发放。不存在刘圪垱村的农村耕地补偿款没有发放的问题,也不存在标准不清,标准不一的问题。
2、刘圪垱村地处县城西区,由于近年来大量项目入驻,该村失地较多。但每次占地都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审批,占地补偿款也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办事处考虑到群众生活困难问题,采取发放生活费、各种帮扶、引导就业等方式和措施对群众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按照目前帮扶标准,群众基本生活也得到相应的保障。另外,由于县城西区房地产业、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大部分群众能够积极从事和参与到此区域的开发建设中,经济条件较其他村庄相对富裕,不存在群众无法生活的问题。
3、经调查,该村村干部能够遵纪守法、创业致富,在该村耕地被征用过程中没有徇私舞弊、贪腐现象。如果部分群众对该村村组干部的作风问题存在疑问,可搜集相关证据向司法部分检举揭发。
处理意见:文中反映问题经调查不符合实际情况,办事处将成立工作组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和解释,并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持此区域大局稳定。
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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