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92|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乾宏领秀空间霸王条约!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09:54: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4-13 09:15

乾宏领袖空间,未达到交房条件就强迫交房,现在交房已经近四个月了天然气管道仍然不到位,并且物业费收取不和标准,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
一级: 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
二级: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
三级: 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
四级: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
根据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如果该物业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可以每平方收取1.20元。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而乾宏领袖空间物业费交房时就要求交一年的物业费,每平方是1元,复式2元,且资质不明,严重违规希望得到帮助!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4-6 10:28:54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4-06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2-4-9 09:55:20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所作为 不然我们N多的人 伤不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2-4-12 16:21: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乾宏领袖空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有关规定,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据调查,领袖空间小区在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同时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因此该小区约定的平层1.5元/月•平方米,跃层2.0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收费标准是符合规定的。
    二、关于强行收取一年物业费的问题,中原区物价局已责成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691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4 12:3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