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了解:一、引黄干渠东、化工路南约70亩土地在西流湖公园规划之初列入规划范围,但市政府考虑到建公园时几乎全部占用了该区域高新区陈庄村的全部土地,根据陈庄村民的要求,市政府在该区域预留了一部分土地给陈庄村,用于安置村民就业,其中一部分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储备用地。现70亩土地正由市规划局逐级上报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待手续办结后即开始使用。
二、该区域临化工路与西流湖公园交界(以水泥柱拉网为界)有部分围挡,该段围挡原由西流湖管理处(现已更名为西流湖公园)搭建,市政府确定70亩地不再纳入公园建设范围后便没有单位管理。经研究,为了维护郑州市的市容市貌,该段围挡暂由西流湖公园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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