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因修建长兴北路、新苑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府批准苏屯村实施城中村改造(郑政文〔2012〕173号),并要求严格按照郑政文〔2011〕258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安置房和商业性经营用房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统筹考虑解决和逐级审批的,目前讨论通过的《苏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也是根据苏屯村实际确定的最优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原则,已成立了区政府控股公司,具体负责苏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运作。同时,2013年3月20日至24日,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苏屯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 “4+2”工作法,就《苏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形成了最终决议。同时,在3月29日至4月1日分3次分组向全村户代表就《苏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形成的决议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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