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站南出口天泉大酒店附近停车场私自提高停车价格,收费人员混乱,无任何收费凭证及依据。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相关规定,郑州市非机动车收费标准为:7点到21点,自行车0.1元,电动车0.5元;21点到次日7点,自行车0.2元,电动车1元。如自行车未加锁停放,管理费加收1倍,此规定未含电动车。停车场人员称自行车白天停车1元,晚上有时收2元,为物价局规定的10倍。电动车停车2元,且态度极其恶劣。这些没有任何收费凭证且不出具任何手续的收费行为,地方财政及税收部门根本无法进行掌控。由于金额不大,大多数的市民因为不想多事而不予计较,更是纵容了他们的气焰。有人甚至扬言,戴眼镜的人太麻烦,以后不让他们在这里停车。堂堂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望有关部门尽快进行整顿,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