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街道非常理解“华树世家”小区业主要求解决公用绿地被侵占问题的迫切心情。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华树世家”小区始建于2005年,2006年一期交房,在购房时,该小区开发商口头承诺,凡购买一楼的业主,南侧绿地为其后花园。随后,有部分业主将绿地用作菜地等。
按照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新华路街道联合巩义市执法局等单位,制止了2008年1月后该小区发生的4起圈占绿地的行为。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新华路街道等单位没有控制2008年1月前部分业主将绿地圈起的围栏。网友“一个普通公民”所称的“市执法局和新华路街道联合下文”,即为新华路街道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前发布的公告。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新华路街道必须依法行政。新华路街道建议并支持发帖网友联合该小区其他业主,共同起诉侵占小区公用绿地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待人民法院判决后,新华路街道将依法履行职责。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
201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