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zzsgjzgs_admin “完成差的会低于这个标准,这就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分配制度的具体要求”,有多低?公司的文件大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吗?按《公司调资文件》车长B10岗位基础工资1200、岗效工资1250、安全工资600,加在一起是3050,可按你们的原话一公司四车队76路车长违章经济处罚200元、取消安全工资600元、取消星级服务奖金(可你们在开工资的时候这个栏目的名义是绩效工资)、取消当月奖金,只算200+600=800,800元是否超出了工资总额的20%了呢?以上大部分都是工资部分,搞搞清楚!这样是否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请端正你们的态度,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