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朋友:
关于你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该宗地属我区住宅用地遗留问题。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未能及时办理的原因及情况回复如下:
一、遗留问题形成原因
因国家供地政策发生变化,致使供地环节造成了重大政策障碍。2002年国土资源部下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进展情况
对于土地遗留问题,管委高度重视,多次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汇报情况,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解决郑州经济开发区土地遗留题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86号精神及市政府召开的有关批而未供问题会议有关意见,因经开区土地遗留问题较多,且时间较长,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实事求是。在办理时,可以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分类分批解决(先工业后其他),要充分灵活运用政策,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能出现新的违规现象。
目前我区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已基本解决完毕,我们已将解决我区商业和住宅用地遗留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现市政府还未出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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