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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查处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诈骗股民的行为(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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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1 14:39:3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投诉和举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特殊情形第三条第四款“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无证照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查处。”之规定,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属证监部门监管权限,我局已向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发函移送,河南监管局回复我局已收到相关移送材料准备着手调查。因此,建议网友向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调查。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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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3 16:01:28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我QQ2691402276已经退回款项,大家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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