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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8-1-4 10:34
郑州铁路京广家园小区是新建的小区,地点位于航海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新圃东街);
最近小区物业对小区内业主已经购买的地下车位,要求收取停车服务费用:平面车位60元/月、立体机械车位80元/月。但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为:地面规划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地下规划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40元。请问铁路京广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服务费用是否属于违法收费?有什么依据?
请领导在百忙中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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