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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绿城27号楼黑培训班严重扰乱居民生活(下派单位:金水区东风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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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10:11: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文化绿城社区

工作时间

17580小时:37分钟

丰庆路4号文化绿城小区27号黑培训班混乱不堪,,原本一个20层的居民楼,现在二层、三层、四层包括其它楼层,黑培训班不下20个,没有一个有审批手续的,每天搞的整个居民楼乌烟瘴气,公共设施破坏严重,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午托部、培训班都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安全隐患非常大。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有效执法,清除黑学校,黑培训班,保护群众利益!我们不希望把问题转到一个没有任何权力的社区来处理,请不要糊弄群众,无视群众利益。培训班一天不清除,我们将投诉到底,希望能有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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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1 11:52:12 |只看该作者
在2013年6月,社区三非情况大排查工作中发现在文化绿城小区27号楼一层到四层培训班比较多,且没有证照,共14家。在当时社区联系了工商部门和教育部门,均得到的答复是,不归属其部门管理。网格长第一时间将这些培训班统计归档并在网格平台备案。2013年年底,得到培训机构归教体局管理的通知后,社区便积极联系教体局下沉人员杜晶并与其一起来到这些培训班,给予发放备案申请书。但27号楼房屋性质属成套住宅,并且是小户型,多数面积达不到备案条件,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教体局下沉人员,并一同来到这些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下一步我们将会联合教体局,再次对这些培训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如仍不够备案条件的培训班,我们将联合教体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将其清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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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9 09:21:48 |只看该作者
就知道你们会下派给社区,社区有执法权吗?他们还不是要再上报,真不明白,明明社区说以前已经上报过,你们为什么不处理?现在投诉了你们又下派给社区。这不是踢皮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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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9 13:54:40 |只看该作者
文化绿城27号楼房管局备案为:成套住宅,根本不存在备案问题。合同清清楚楚,无证培训班属于明显违法行为,确被告知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社区无任何执法权,此事竟然安排给社区处理。明显的踢皮球,纵容、包庇违法行为。如果不处理,将投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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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9 16:02:55 |只看该作者
    居民您好,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可按照《午托机构登记监管要求》下发《社会午托机构整改意见书》要求,向教体局提出备案监管申请。
    4月1日,教体局下沉人员到丰庆路4号院文化绿城小区27号楼再次逐一核查午托部和培训班基本情况,发现一部分培训班正在整改过程中,而还有一些过去的培训班虽然不办了,但又换了新的办学人继续举办。
    4月2日,教体局下沉人员协同社区负责人和民管科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地排查。分别与两个午托部负责人交换意见,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且与正在经营的无证培训机构逐一签订《金水区无证经营性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和《金水区无证经营性培训机构备案监管申请表》,并要求其按照承诺书中的内容进行规范办学,并积极创造条件,取得办学资格证。
    希望能得到您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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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4-10 16:10:21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午托服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午托机构,是指受少年儿童监护人委托,为少年儿童提供午餐、午休等营利性服务活动的机构。

按上面的办法规定,午托机构仅指为少年儿童提供午餐、午体等营利性服务活动的机构。为什么培训机构可以按照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来处理?培训班是为儿童提供午餐午休活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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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8-28 17:45: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金水区教体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小区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下发《责令限期停止办学通知书》,对未办理办学许可,擅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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