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 我们是中原区启福尚都小区B区和C2区的业主(小区位于中原路新一高的后面)。 今年春节前,启福置业在没水、没电、小区道路和污水管网不通,根本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胁迫业主与郑州市直机关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规约》、《业主手册》,并按照1.73元/平方的标准,胁迫业主预交1年物业费(2016年3月到2017年2月)。并且蛮横的说,不签协议、不交物业费不能领钥匙,合同除了签名一个字都不能改动。迫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淫威,多数业主抱着拿到钥匙再说的想法,被迫就范。 根据物业公司口头承诺,3月份业主可以开始装修,时至今日却仍是无水无电。更令人气愤的是,物业公司竟再次胁迫业主缴纳违规费用多达6种,否则不准装修。 1、装修押金2000元。(《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豫整办〔2003〕8号)明确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据此,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涉嫌违法。 2、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据此,自行还是委托清运,决定权在业主;即使委托,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而不是物业公司自己搞强买强卖! 3、装修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请物业公司公示制证成本,借办证牟利发财,天地不容! 4、墙体改动50元/平方。房子产权属于业主,在确保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拆不拆墙由业主决定!如果不动墙体,凭啥收这项费用?就是改,物业又没出力一丝一毫,有啥脸去收?反之,是不是交了拆墙费,就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把楼拆了都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5、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请公示制证成本,理由同前1和3。 6、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10元/张。更是笑话,办证时给物业交了高额的工本费,为啥还要再交押金?一张卡收两次钱,真是要钱不要lian! 据上,恳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责,依法查处,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制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