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九龙城业主,现住18楼,因房顶裂缝问题,于16年10月到质监站投诉,施工单位来家看过以后,说回去汇报,不知什么原因,17年再去质监站却告知已结案,结案原因是12年的漏水赔偿,到底是谁在中间作梗,我想明眼人一看就知,16年发生的事儿,开发商12已经预知并赔偿,傻子都知道这可能吗?做为执法单位,同时你也是老百姓,希望你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想想,一套房子几辈人的心血,买到这样的垃圾工程本已够倒霉,难道非要房塌人亡才肯解决问题吗?不要昧着良心做事儿,房子的问题是事实,为何官官相护一推再推,如果事儿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样?电话13*******82,张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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