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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路与中心路交叉口幸福里幼儿园欺诈托费(下派单位:上街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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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0:58: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上街区教体局

工作时间

6554小时:54分钟

19年11月份幸福里幼儿园收取2020年上半年幼儿托费,园中有50余名家长缴费,托费金额共30余万元。至今,幼儿园尚未开园,家长催促园方退还托费的过程中,也了解到该幼儿园没有在教育局备案,无办学资质,但之前仍然对外宣称自己是正规幼儿园,幼儿园行为构成欺诈,目前,幼儿园老板以要算账,合伙人退伙等原因一直推脱退还托费。还声称家长可以去报警,走法院等途径,气焰嚣张,恳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督促园方归还众多家长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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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7-20 14:35:06 |只看该作者
关于6月22日在郑州市信访网举报位于上街区金华路与中心路交叉口幸福里幼儿园园长欺诈50余名家长,收取2020年上半年幼儿托费共计30余万的违规、违法情况,区教育局依法依规慎重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教育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向家长进行了解释,上街区幸福里幼儿园属非法办园,依据《上街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上政办〔2019〕26号文件精神,区联合执法组已与2019年8月15日对其进行了现场执法查封,并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以新闻形式在省、市、区各大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对群众进行了宣传。家长手中托费收据日期为2019年11月份,是幸福里幼儿园举办人打着收取2020年上半学期(2月—6月)托费旗号,恶意虚假宣传,骗取家长钱财。
二、区教育局与举办人夏豫联系,两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后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发送给对方,希望引起对方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家长退费工作,以免造成恶性后果。对方回复态度蛮横,不予理睬。
三、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幼儿园所在属地济源路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分别于6月23日、28日向受骗群众详细解释事情经过和进展,向群众提供幼儿园负责人夏豫的身份信息,并现场与夏豫本人取得联系,夏豫表示6月29日上午愿意与受骗群众见面协调解决退费问题。6月29日上午,夏豫本人和受骗家长见面协商无果,家长决定走法律程序。自行解决。
感谢对上街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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