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文件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价格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通知》(郑政办〔2011〕61号)文件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您所反映的黄河路天一大厦停车场应属社会自建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不需要价格部门审批,但是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明码标价,否则可以直接拨打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进行举报投诉。
非常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