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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手房交易评估价转由地税局核定 将更接近成交价

2012-4-18 09:25|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1481| 评论: 0|来自: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新闻摘要】据郑州市地税局介绍,如果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更符合实际价格,就按照卖家的申报价征税;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经专业评估后 ...

【新闻摘要】据郑州市地税局介绍,如果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更符合实际价格,就按照卖家的申报价征税;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经专业评估后,避免了之前的“一刀切”的方式,核定价会更贴近成交价,交税金额普遍会增高。他举例说,业主出售的房子价值100万元,若按照以往划片定价的政策,无论新老房子、何种户型,基本上是一个价,将按60万元至80万元来缴税,甚至更低。但该评估系统上线后,买卖这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时,会更细致地考量它的市场价格。如果申报了60万元,按照现行的政策就有可能不被通过。经过新系统评估后,基本上就得按照100万元左右来缴税了。

从本月起,郑州市所有交易的二手住宅,最终计税价格都交由地税部门核定。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地税局了解到,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已上线。今后,纳税时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手房,地税部门有权按照核定后的价格征税。(记者 田园)

新规

本月起,二手房交易价由地税局核定

存量房交易,通俗来讲,就是二手房交易。这些税费,具体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目前,覆盖郑州市7个行政区和5个(县)市,3906个分区等住宅的存量房评估系统已于4月1日上线。此后,在住宅存量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评估价与交易价不符的“阴阳合同”将遭封杀。

之前,这项税款由房管局代收,税额按照房管局提供的评估价来按比例收取,基本上同一个小区的房子都按照同一个价格缴税。4月1日起,这项税款征收由地税局接管,由地税局自行制定核准价收税。

目前,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已经上线。所有进入交易环节的二手住房,在申报纳税时都要经过该系统全面评估。税务部门将依据采集来的房地产基础信息,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房进行评估。目前,已采集各类房屋产权信息100多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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