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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手房交易评估价转由地税局核定 将更接近成交价

2012-4-18 09:25|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1484| 评论: 0|来自: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新闻摘要】据郑州市地税局介绍,如果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更符合实际价格,就按照卖家的申报价征税;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经专业评估后 ...

影响

所售房屋核定价会更接近成交价

据郑州市地税局介绍,如果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更符合实际价格,就按照卖家的申报价征税;卖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

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经专业评估后,避免了之前的“一刀切”的方式,核定价会更贴近成交价,交税金额普遍会增高。他举例说,业主出售的房子价值100万元,若按照以往划片定价的政策,无论新老房子、何种户型,基本上是一个价,将按60万元至80万元来缴税,甚至更低。但该评估系统上线后,买卖这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时,会更细致地考量它的市场价格。如果申报了60万元,按照现行的政策就有可能不被通过。经过新系统评估后,基本上就得按照100万元左右来缴税了。

那么,前后价格相差多少?这位业内人士估算说,按照现行的缴税标准,如果按照60万元核定,需要缴税5万元左右,但如果按照100万元来核定,大概的缴税额为8万元左右。

截至4月15日,通过评估系统核定的存量房,共交易589例,核定计税总面积5.29万平方米。

目前,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正在完善中。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将全面开展存量房批量评估工作及工业用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房产交易计税的价格评估工作。

【作者: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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