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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下瑞隆城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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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3:52: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3-12-13 15:23

您好!感谢麻烦您百忙之中关注我反映的问题。

我是瑞隆城的业主,
该小区自12月1日起,对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收取费用,标准为180元/月。(物业解释说其中120元为车位租借费,60元为管理费)

我想请教下:
(一)瑞隆城小区物业资质为三级物业。据我了解,180元/月这个计费标准,在郑州应该属于偏高的。鑫苑小区为一级物业,车位费包月也不足百元。瑞隆城倒在没有征得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就擅自收费,这个收费标准有何依据?
如果瑞隆城的物业狡辩说,许多业主已经缴纳了13个月的所谓车位租借使用费,可以视为同意他们的收费方案。我想说我也很无奈的交了这笔钱,完全像是被强盗抢劫一样的感觉。因为小区内可供使用的车位一共不足60个,不交钱,就只能被迫停在小区外,他们临时划定的停车位,据说很快也要收费了,完全是温水煮青蛙那一套,目的就是多收钱。

(二)我专门翻阅了交房时与瑞隆城(物业跟开发商都是亲戚关系,实际是一伙人)签订的所谓“临时物业服务合同”(他们解释说适用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目前该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所以该合同应该仍在有效期内)。上面约定“地面车位每月60元/月,路边停车位40元/月”。那么瑞隆城物业的这种坐地涨价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该由哪个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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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4 08:00: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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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rabit  在2013-12-10 10:35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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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9 15:02: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经调查,瑞隆城小区由郑州瑞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我们已责令物业公司对该小区业主进行调查问卷,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方可收取。


                                                                              金水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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