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这个月领完了,还没有找到单位,没有单位接收。社保局给我一张表《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表》,我拿着此表到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社保局把我的人事档案移交到了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说可以在人才这里缴纳养老金。但是请问我想办个体医疗保险怎么办?
难道是需要我把档案提取出来,转存存到市人才,先到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养老才能办个体医疗?
请问像我这样人事档案存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没有单位的人员,怎么办理个体医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因为我2个同事都是这个情况,请老师发帖说明一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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