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电问题,我局约谈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称:小区水、电均归自来水公司与供电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不存在私自停水、停电的现象,就算停电可能因电路跳闸所造成的,物业公司也会及时修理。针对此问题,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不得私自将水、电与物业管理费进行捆绑,就算业主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正确的催费方式,不得私自停水、停电,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关于小区服务质量下降的问题,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一是按《前期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对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不得出现设施设备损坏不维修或维修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加大对物业公司人员基础培训,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来提高小区整体服务质量,服务品质,最后我局将此情况,反映到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做好日常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