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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政信2008第68号文件如同废纸一张(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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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3 08:52: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5-10-12 13:11

村委会个别村干部拒绝执行上级决定,导致村民8年没有村民待遇。希望你们能督促登封市嵩阳办事处苹果园居委会尽快执行上级文件,还李晓一家村民待遇和征地补偿款。真是苍蝇碰头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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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8-19 11:38:59 |只看该作者
您好!已受理,待调查后向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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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5 11:39: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李晓,原籍登封市颍阳镇付村人,在1996年将其户口从颍阳镇迁至苹果园居委会三组,在此期间没有经过村、组居民大会通过,后李晓长期上访要求享受全家享受村民待遇。但是,由于李晓迁户到居委会不符合程序,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后经多次组织代表讨论,均不能通过。为解决该问题,2010年9月7日,经居委会研究决定,针对李晓一家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但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实际情况,居委会和李晓打成协议,决定一次性补助李晓家6万元人民币,李晓就此停访息诉。其本人也自己写出保证,他所反应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到位,今后不再因村民待遇问题再次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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