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李晓,原籍登封市颍阳镇付村人,在1996年将其户口从颍阳镇迁至苹果园居委会三组,在此期间没有经过村、组居民大会通过,后李晓长期上访要求享受全家享受村民待遇。但是,由于李晓迁户到居委会不符合程序,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后经多次组织代表讨论,均不能通过。为解决该问题,2010年9月7日,经居委会研究决定,针对李晓一家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但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实际情况,居委会和李晓打成协议,决定一次性补助李晓家6万元人民币,李晓就此停访息诉。其本人也自己写出保证,他所反应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到位,今后不再因村民待遇问题再次上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