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反映枣庄村城中村改造没有列入区政府规划,属于非法拆迁。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步伐,2012年,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郑政文[2012]245号文件),要求三年内全面启动三环内所有城中村改造工作。枣庄村作为三环内离中心市区较近的城中村,被金水区政府列入2014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我们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制定方案、实施拆拆,枣庄村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依规。
2、市民反映枣庄农贸市场土地、规划、城建等各种手续齐全。
据调查,枣庄村农贸市场土地所有权是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常砦村委会枣庄村民组,2005年9月28日,因枣庄村农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违反了《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枣庄村农贸市场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全水片面认为缴纳了罚款就合法合规了,实际上枣庄农贸市场的性质始终属于违章建筑。2015年11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市场下达了拆除公告,金执法拆公字【2015】第11号,因市场方阻挠,至今该违法建筑未拆除。
3、文件反映办事处暗地里使用阴招,让消防、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检查,以不正当理由阻挠市场正常运转经营。
据核实,文件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随着枣庄村民房拆迁,枣庄村农贸市场周边及内部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再适合继续运营。为吸取5.25鲁山养老院火灾事故,按照省市区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办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到该市场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发现该市场普遍存在生产、经营、仓储、生活、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五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先后3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市场均未进行整改。2015年6月27日,我办联合金水消防大队、丰产路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至今未进行整改。2015年7月14日,我办联合金水区工商局、金水区食药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至今未进行整改。
4、文件反映办事处对枣庄农贸市场不想给予合理补偿。
实际情况如下:枣庄村拆迁改造伊始,指挥部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许全水,我指挥部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指挥部对该市场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核算,赔偿金额合计为316万元。但郑州市广运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全水提出无理要求。要求指挥部按照其自己规定的标准对市场大棚、宅基地、门面房、及前期投资、停业损失、员工遣散等进行赔偿,共计6200万元。
市民反映政府盲目拆迁,附近居民无处买菜。
据不完全统计,经三路有世纪联华超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有新开一家农贸市场,东明北路明宏路附近两家便民店,东明北路与林科路交叉口有一家思达超市,这些地方的农产品都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围绕枣庄村周边,都符合金水区首善之区提出的一刻钟生活服务圈服务范围。不存在市民无处买菜的问题。
市民反映挖掘机准备挖断市场外道路问题。
位于枣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侧路段属于改造项目村民安置房建设区域内,为不影响村组安置房正常开工建设,保证村民按时回迁,按照整体规划及场地文物勘探的要求,施工方要对该区域进行拆迁垃圾清运,但施工机械进场时却遭到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对施工方进行无理阻拦,导致工程进度至今无法正常进行。因一己私利,阻挠3000村民安置房无法按时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