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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丰产路办事处挖断便民菜市场 200商户利益谁来保障?(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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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6:48: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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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丰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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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 10:33







近段时间以来,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办事处枣庄村菜市场的商户们烦心事不断:先是2015年12月份,辖区工商所以“菜市场要被拆迁,办事处不让办理”为由,不给菜市场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此事引起部分商户集体上访。工商所的故意“不作为”还曾被媒体曝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枣庄菜市场商户营业执照年检风波尚未平息之时,2016年4月下旬,一伙自称是受命于丰产路办事处的人,竟然开着挖掘机,来到枣庄菜市场,不问青红宅白,就在菜市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道路上开挖,妄图把道路挖断。这些人的破坏行为受到菜市场商户和附近居民的指责后,暂时停止了挖掘,但却把挖掘机停在道路中间把道路堵死,而且一堵就是七八天了,至今没有开走的迹象。


因为道路被堵,枣庄菜市场商户的进货车辆无法进出,导致菜市场内200多家商户无法正常经营,损失惨重。


菜市场无法经营,不仅商户利益受损,附近几万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由于方圆几公里内一直没有像样的菜市场,附近居民十几年来一直靠枣庄菜市场提供日常方便。菜市场的经营突然中断,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一下被打乱。


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菜市场为何遭到破坏?


“是丰产路办事处的人想达到变相强拆菜市场的目的,才暗中屡屡使用阴狠手段来破坏菜市场。”对这一破坏行为,在菜市场商户和附近居民眼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据菜市场负责人许全水说,这些在菜市场道路上搞破坏的人,自称是丰产路办事处武装部的人,说办事处催着他们来完成对菜市场的拆迁。因为菜市场手续齐全,他们没法直接下手拆市场,只好先毁坏道路来迫使菜市场中断经营。


据了解,枣庄菜市场建于2005年,菜市场的前身是枣庄村的垃圾堆放场。当时垃圾堆放如山,常年臭气熏天,特别是夏秋季节,更是恶臭难闻,不仅使附近村民生活痛苦,更不符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村里每年为清运垃圾还要花费十多万元。后来,为了美化环境,方便村民和周边居民买菜,配合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菜篮子工程的号召精神,经枣庄村民组和村党委研究同意,决定把该块土地租给枣庄村村民许全水,用于建造一个新的菜市场。2005年2月,许全水和枣庄村里签订了15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在垃圾场上建成了一个菜市场。


2011年,为了响应商务部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号召,许全水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对该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当时改造该市场是作为金水区政府的一个样板工程来建设的。改造之前,郑州市政府和金水区政府联合召开动员大会,当时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土地、规划、公、检、司、法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全部到场,并强调凡是升级改造过的农贸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拆迁。


菜市场建设改造过程中,省市区各级领导都不断来视察指导,特别是省商务厅的领导更是十分重视,多次到现场指导督促工作进展。2012年改造完成作为标准化菜市场通过了验收。改造后的枣庄菜市场,是郑州市北三环以南,红专路以北,中州大道以西,花园路以东十几平方公里区域内唯一的一个高标准的菜市场,是省商务厅挂牌的标准化菜市场,是典型的示范工程。更方便了方圆几公里的群众日常生活。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菜市场刚刚升级改造后不到三年,丰产路办事处竟然要对菜市场进行拆迁。


因为该菜市场土地、规划、城建等各种手续齐全,丰产路办事处找不到合法拆迁理由,又不愿意按照国家拆迁赔偿政策对菜市场进行合理补偿。就开始暗地里使用阴招,先是让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来到菜市场鸡蛋里挑骨头,说消防不合格,没有规划等不成立的理由找事。后来又让工商所不给市场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总之是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各种不正当理由来阻扰市场正常运转经营,要非法拆迁该市场。


菜市场负责人说,他们曾经聘请律师经过向金水区政府查询,得知枣庄村拆迁根本没有列入区政府规划,也就是说丰产路办事处对枣庄菜市场的拆迁是非法的。没想到丰产路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竟然不按国家政策办事,暗地里使用非法手段来妄图迫使被拆迁对象就犯。


枣庄菜市场的商户们说,他们来菜市场经营之前,曾向政府部门查询过,政府答复说枣庄菜市场是政府批准的合法市场。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敢来到枣庄菜市场经营。但现在丰产路办事处不但不按国家政策来合理合法拆迁市场或搬迁市场,还指使工作人员采取破坏道路的违法手段来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营,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附近居民也说,他们对丰产路办事处采用破坏道路来阻扰菜市场经营的做法很不理解。大家认为,政府拆迁菜市场可以,但应合理合法拆迁,不能采用违法手段,特别是方圆几公里范围内就这么一个菜市场,在没有建设新的菜市场之前,就突然采取破坏道路的方式逼迫菜市场停业,盲目拆掉后,附近居民到哪里买菜?日常生活怎们办?政府拆迁更应该考虑民生民意,不能一味搞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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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16 17:18:20 |只看该作者
你好,您反映问题我们已经得知,待了解情况后及时给您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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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17 16:11:11 |只看该作者
    1、市民反映枣庄村城中村改造没有列入区政府规划,属于非法拆迁。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步伐,2012年,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郑政文[2012]245号文件),要求三年内全面启动三环内所有城中村改造工作。枣庄村作为三环内离中心市区较近的城中村,被金水区政府列入2014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我们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制定方案、实施拆拆,枣庄村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依规。
    2、市民反映枣庄农贸市场土地、规划、城建等各种手续齐全。
    据调查,枣庄村农贸市场土地所有权是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常砦村委会枣庄村民组,2005年9月28日,因枣庄村农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违反了《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枣庄村农贸市场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全水片面认为缴纳了罚款就合法合规了,实际上枣庄农贸市场的性质始终属于违章建筑。2015年11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市场下达了拆除公告,金执法拆公字【2015】第11号,因市场方阻挠,至今该违法建筑未拆除。
    3、文件反映办事处暗地里使用阴招,让消防、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检查,以不正当理由阻挠市场正常运转经营。
    据核实,文件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随着枣庄村民房拆迁,枣庄村农贸市场周边及内部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再适合继续运营。为吸取5.25鲁山养老院火灾事故,按照省市区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办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到该市场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发现该市场普遍存在生产、经营、仓储、生活、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五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先后3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市场均未进行整改。2015年6月27日,我办联合金水消防大队、丰产路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至今未进行整改。2015年7月14日,我办联合金水区工商局、金水区食药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至今未进行整改。
    4、文件反映办事处对枣庄农贸市场不想给予合理补偿。
    实际情况如下:枣庄村拆迁改造伊始,指挥部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许全水,我指挥部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指挥部对该市场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核算,赔偿金额合计为316万元。但郑州市广运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全水提出无理要求。要求指挥部按照其自己规定的标准对市场大棚、宅基地、门面房、及前期投资、停业损失、员工遣散等进行赔偿,共计6200万元。
    市民反映政府盲目拆迁,附近居民无处买菜。
    据不完全统计,经三路有世纪联华超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有新开一家农贸市场,东明北路明宏路附近两家便民店,东明北路与林科路交叉口有一家思达超市,这些地方的农产品都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围绕枣庄村周边,都符合金水区首善之区提出的一刻钟生活服务圈服务范围。不存在市民无处买菜的问题。
    市民反映挖掘机准备挖断市场外道路问题。
    位于枣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侧路段属于改造项目村民安置房建设区域内,为不影响村组安置房正常开工建设,保证村民按时回迁,按照整体规划及场地文物勘探的要求,施工方要对该区域进行拆迁垃圾清运,但施工机械进场时却遭到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对施工方进行无理阻拦,导致工程进度至今无法正常进行。因一己私利,阻挠3000村民安置房无法按时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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