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经了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条款,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同时我们了解到,领秀空间小区部分业主在装修时,存在擅自打掉卫生间与橱房的墙,造成小区天然气无法通过验收、开通,物业公司针对此类业主采取了退装修押金时暂压五百元的方式,待业主把墙恢复原状后,将如数退还全部押金。
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马上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积极向业主说明情况,限定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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