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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宣布升龙凤凰城售房合同中的交房条款无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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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7:08:0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4 17:32

领导好:
       2010年初,我们与升龙凤凰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些合同是开发商事先订好的,不允许更改,是一种格式合同。其中关于交房条件那一条款,说是由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设计方验收合格就可交房。而按照《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交房的条件规定,商品房应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相关配套设施完工方可交房。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哪四方验收合格的问题,还要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成水电、暖、燃气、通讯、绿化、消防等生活必备设施后才具备交房条件。升龙凤凰城的卖房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交房条款违反了《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按照《合同法》有关格式合同的规定,该交房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
     贵局可以查验开发商的售房合同,所有合同千篇一律。A区快到交房时间了,为防止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法定条件情况下,拿合同中的这一条款诱骗强制交房,我们广大业主希望贵局宣布该合同中的该交房条款无效。(我们去工商局投诉了,他们说这事贵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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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1-30 10:36:00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给予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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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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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9 17:13:08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工商局投诉的帖子,答复说所提问题归房管局管,因此稍加修改后提交本版块,望斑竹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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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2-5 12:29:26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贵局能监督开发商,不要让B区那样违规交房的悲剧在A区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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